于荷香,女,今年51岁,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副局长。于荷香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和慈善事业,努力通过自己的言行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012年2月21日,于荷香看到大厅公告栏内有一封寻助信,求助人名叫闫彩霞,后谢乡谢庄村人,现就读于西安翻译学院外语系,一年学费高达16500元。因母亲在生下她后就离开了人世,所以自幼缺乏母爱,和父亲二人相依为命。如今父亲年老且体弱多病,已经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家中生活仅靠种菜和低保维持,已经负担不起每年高额的学费,学业可能随时被迫中止。看完求助信后,于荷香被深深打动了,虽然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但她决定竭尽所能帮助小彩霞。第二天一早,于荷香到开发区慈善总会为闫彩霞捐款1000元,并承诺每个学期都会对其进行捐助。两年来,于荷香先后捐款5000元,在她的感召下,许多热心人士自觉参入救助行动,大家慷慨解囊,终于使闫彩霞顺利完成了学业。2014年元月,闫彩霞的父亲因病去世,得知这一消息后,于荷香随即到闫彩霞家中进行探望她陪伴在闫彩霞身边,不时对其安慰和疏导,以缓解她失去亲人后内心的痛苦和不安。2014年春节,于荷香把闫彩霞接到自己家中过年,让她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市工商局推荐)
责任编辑: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