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绍卿,男,48岁,中共预备党员,初中文化,临颍县台陈镇台陈村人。尼绍卿平日以经营家庭饭馆为生,由于他为人厚道淳朴、乐于助人,且诚信经营、公道待客,在全村有较高威望,被群众推举为台陈村第一村民组组长。2014年7月20日,尼绍卿待客人离开后打扫房间卫生,发现一手提袋落在屋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当时饭馆还有其他客人在用餐,在无法与失主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考虑到失主一定会回来寻找,尼绍卿及时将手提袋妥善保管。半个多小时后,失主驾车匆匆赶来,神色慌张地向尼绍卿询问有关手提袋的情况,尼绍卿主动安抚失主的情绪,在经过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尼绍卿将装有15万元人民币的手提袋如数归还。十几天后,失主再次来到饭馆,专程对尼绍卿表示感谢,并请当地的新闻媒体对尼绍卿拾金不昧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临颍县委宣传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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