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珍,男,汉族,37,中共党员,本科文化,市公安局天桥分局干警。自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张永珍一直奋战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他工作敬业,热心助人。2014年7月27日清晨,张永珍在金山路沙河桥附近散步,忽然听到“扑通”一声,他借着桥面的灯光向下望去,只见有一男青年落入河中,一双手在河面上胡乱拍打,而头和身体已经没入水中。张永珍未多加思索,急忙跑向岸边,跳入水中,向出事地点游去。此时,落水的男青年因体力消耗较大,已经停止挣扎。张永珍上前紧紧握住他的手,防止其继续下沉,并将他脸朝上轻托出水面,拖着游向岸边。把男青年救上岸后,张永珍先拨打了“120”,随即对男青年实施急救,使其排出体内的吸入物。待“120”急救车赶到后,张永珍与医护人员一起把男青年送到往医院进行抢救,直至他脱离生命危险才悄然离开。据悉,落水的男青年名叫小华(化名),19岁,陕西省平利县八仙镇金鸡河村人,半年前来漯河找工作,却屡屡受挫,由于他孤身一人独处异地,又缺少家人的关爱和引导,一时想不开,就萌生了自杀的念头。张永珍的救人行为并非偶然。2013年,在金山路沙河桥附近,张永珍还救过一名落水群众;平时工作中,他也经常帮助遇到困难的群众。(市公安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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