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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联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若干思考

来源:漯河网 时间:2012-09-24 16:48:00 点击: 今日评论:

作者:市妇联   刘淑霞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是新型城镇化内涵的集中体现,为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广大村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福祉。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妇女群众工作成为新时期是党赋予妇联组织的神圣使命。面对新任务,各级妇联组织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认为妇联工作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切实找准定位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各级妇联组织要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具体讲就是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新生事物,尽管是好事,但要让祖祖辈辈生活一个样的农民接受,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要切实当好党的政策的宣传员,配合党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诸如老房子如何拆迁、新社区怎么筹建、节余的土地怎样规划、富余劳动力如何安置等,都需要宣传到位,消除群众顾虑。舞阳县舞泉镇妇联在双庙社区建设过程中,配合镇党委从前期拆迁政策宣传到入户丈量房屋面积、签订补偿协议直至后期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全程参与,深受群众好评。二是培训到位。新型农村社区需有产业支撑,农民可以就近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对此,各级妇联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帮助广大妇女掌握就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适应岗位需求。同时将组织发动优势与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发展第三产业或来料加工,带动更多妇女增收致富,形成以市场指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格局。临颍县杜曲镇妇联针对周边木材加工企业聚集的实际,组织社区妇女学习木材加工技能,帮助社区妇女转移就业。三是服务到位。一方面积极协调劳动、农业等部门为妇女提供市场、技术、信息服务,跟踪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城乡妇女牵手帮扶行动,通过组织城乡妇女组织之间、家庭之间的项目牵手、资金支持、爱心帮扶等活动,推动城乡妇女共谋发展、共享文明、共同进步。舞阳县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与双庙社区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送去“娘家人”的关爱和温暖,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着力把握重点
        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握重点,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组织建设。妇女组织网络建设是妇女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依托大党建工作格局,打破地域和行政区划界线,创新组织设置,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建立妇女组织。并积极探索将妇联组织建到社区“两新”组织中,建到社区的支撑产业链条中,建到社区专业协会中,着力扩大妇女组织网络覆盖面。目前已建好的干河陈蓝湖社区、舞泉镇双庙社区、杜曲镇贾庄社区、河董社区等新型农村社区中,妇代会组织已建立健全并切实发挥作用。二是抓阵地建设。以阵地建设为重点,精心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妇女之家”,并以 “妇女之家”为依托,了解妇女需求、反映妇女心声、调解家庭纠纷、提升妇女素质,真正把“妇女之家”建成社区妇联组织的工作中心、妇联服务社区妇女的服务中心和社区妇女群众的活动中心,建成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热爱的温暖之家。三是抓主题活动。特色主题活动是做好工作的有效载体,用活动去吸引、去凝聚、去造势是妇联工作的一大手法。围绕新型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及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敬老好儿女等家庭好成员评选活动,以家庭和谐促社区稳定;围绕妇女文化生活需求,开展妇女读书活动、普法讲座,组建妇女文艺宣传队,丰富社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干河陈乡蓝湖社区妇代会组织开展的“最美家庭”创建活动、杜曲镇贾庄社区妇代会组织开展的“好婆媳”评选活动、杜曲镇河董社区妇代会组织开展的关爱孤寡老人活动,对新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积极维护权益
        维护妇女权益是各级妇联的基本职能。各级妇联组织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要着力维护社区妇女群众的三大权益:一是生存发展权益。要依托“妇女之家”组织各类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参与发展的本领,增强妇女加快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培树妇女发展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引领更多妇女增收致富;要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壮大妇女整体实力,提升应对风险能力;要开展妇女互助活动,关注贫弱妇女群体,促进妇女共同发展。临颍县杜曲镇妇联注重培育新型农村社区的妇女发展典型,培树的致富女状元朱丽君致富不忘相邻,如今已带领周边100多名妇女干起了木材加工。二是资源分配权益。要切实关注特殊妇女群体在新型农村社区中的资源分配权益,针对出嫁不出村妇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要深切理解她们的艰难处境,依法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作为社区一员确保她们人格不受歧视,权益不受侵害,真正享受到新社区居民待遇,共享新社区建设成果。三是参政议政权益。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是基层妇女群众的基本权利,要通过组织开展“姐妹大家谈”、“我的社区我做主”、“我为社区添光彩”等主题活动,增强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提升妇女的参政议政能力,引导基层妇女积极参与新社区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妇女的话语权,让基层妇女群众在参与新社区事物管理中综合素质得以提升,在不断提升中更好地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责任编辑: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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