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此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赋予省内15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加上郑州、洛阳,目前我省已有17个设区的市具有立法权。
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哪些经验?2017年立法计划又会有什么要求?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河南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会”上,透露许多信息。
8部“市级地方性法规”
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呈现出了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些成效。”10月2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笃运在河南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会上说,截至今年9月,全省已有8部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受到好评。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17个设区的市具有立法权。在通过审查批准的8部地方性法规当中,《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商丘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等已颁布实施。
关于地方立法,蒋笃运首先提到的,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他强调,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建立健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
蒋笃运在讲话中提出地方立法“要突出地方特色”。因为从已经审查批准的8部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情况看,凡突出本地特色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的就多,通过的票数就高。反之,就会意见颇多,通过票数低。
队伍建设
法工委人员编制不少于6人
今年9月于吉林长春召开的第22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讲话中再次提及立法队伍建设。
河南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会透露,要切实加强设区的市立法能力建设,其中按要求法工委的人员编制不少于6人,因为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有三类事项,每项都至少需要一名专门的工作人员,加之综合协调等人员,至少需要5人才能保证立法工作正常开展。
会议透露,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外招录、内部调剂等方式,配足配强立法工作人员。
比如,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从有经验、有能力的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及律师、法学专家学者中选拔合适的人员,充实立法工作队伍。
明年各市立法审议项目
不超过2项
河南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会上释放出信息,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正在编制201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蒋笃运提到,实践证明,凡对改革具有重要引领和重大推动作用,或者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保障作用的立法项目,一般会成为立法决策的重点,也会得以顺利进行。
如今,多数设区的市刚刚取得立法权,需要立法的事项很多,征集到的立法项目数量可能比较大,我省的态度是地方立法要坚持“少而精”。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文件要求,各市明年的立法审议项目不超过2项,调研项目不超过3项。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和专家评估,广泛征求意见。
实际上,设区的市立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用地方立法的形式,补国家、省级立法的不足,反映本地立法的需求。
责任编辑:张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