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了《漯河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最终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仅是我市深化医改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也是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必由之路。”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分级诊疗过程中,各级医疗机构将遵循患者至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原则开展工作。
据介绍,各医疗机构在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中,必须将患者安全放在首位,对本医疗机构没有能力诊治的患者必须及时转诊。急危重症患者、急性重大传染病患者、特殊群体患者(65岁及以上老人、6岁及以下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孕产妇、精神类疾病患者和政策规定其他必须定点收住的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诊疗。因某一种疾病需间隔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如癌症化疗、肾透析、骨折愈合拆除钢板等),可直接选择原就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长期居住地与医保统筹地区分离人员,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异地居住参保人群,就医时按照原参保地区医保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通过医疗联合体、县乡一体化、对口支援、医疗集团等形式,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将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2016年,在临颍县进行试点,其他县区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开展工作。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到2018年,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分级诊疗区域。至 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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