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管控销售环节是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手段。1月5日,记者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止到1月3日,我市禁放区内的27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已全部搬迁完毕。
据介绍,我市禁放区内共有27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其中郾城区11家、源汇区5家、召陵区8家、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1月1日上午,市安监局负责人带领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人员对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内的27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逐点逐户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源汇区5家和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已经全部搬迁完毕,正在进行门头拆除等扫尾工作;召陵区4家已搬迁完毕、其余4家正在搬迁;郾城区3家已搬迁完毕、其余8家正在搬迁。检查中,郾城区和召陵区安监部门负责人承诺,正在搬迁的12家常年零售点将在1月3日上午10点以前全部搬迁完毕。
市安监局负责人表示,自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坚决措施,强力推进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的宣传搬迁工作,督促其限期搬离禁放区域。截至目前,我市禁放区内的27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已全部搬迁完毕。希望各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要认真做好禁放区外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等相关工作,按照程序和规定搬迁到新的经营场所后,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下一步,我市安监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禁放区域真正成为烟花爆竹销售“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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