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节日假期,酒驾现象相对密集。目前,我市交警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交警提醒,举杯畅饮前,一定要三思。
因一杯白酒
男子被罚款1500元记12分
2月10日,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农村地区酒后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18分左右,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车本地牌号的黄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轨迹可疑,在该临颍县龙云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拦截。
驾驶人为一名男子,姓王,1988年出生,临颍县台陈镇人。在查缉中,王某身上有酒味。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确饮酒。随即,民警将王某带往办案基地进行呼吸式测试,发现酒精含量为24.2mg/100ml,为酒后驾驶。据驾驶人王某说,当天晚上在附近饭店吃饭,在酒桌上饮了一杯白酒,后驾车回家,在回家路途中被查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王某做出扣驾驶证12分,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因一瓶啤酒
男子被罚2000元记12分
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不久前,面对民警开出的罚单,曹某傻了眼,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喝了一瓶多的啤酒,却被开出了2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月9日晚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交巡大队在107国道与湘江路口处设卡例行检查,一辆鄂J牌号的奔驰轿车被民警拦截,车窗打开后,民警发现该司机比较紧张,经现场对该司机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50mg/100mL,涉嫌酒驾,随后该司机依法带回大队进行询问。
经查,该司机曹某,当晚与朋友在西平一饭店吃饭时喝了一瓶多啤酒,饭后,驾车行驶到107国道与湘江路口时被民警查获。其酒精检测结果50mg/100mL,已构成“酒驾”严重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做出以上处罚。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