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打三春鸟,劝君莫捕三春鱼”,春天是鸟类、鱼类等繁殖的最佳季节。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局获悉: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开始在沙河、澧河等天然水域禁止捕鱼,使沙澧河鱼类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构筑市民亲水休闲娱乐的良好生态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部、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有关禁渔规定,我市启动2017年的禁渔期。据介绍,我市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渔获物;常年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禁止制造、销售、宣传禁用渔具。
对于拒绝、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严重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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