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如天。为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我市设立了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财政专项资金,市、县(区)两级安全监管力量都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考核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漯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行政一把手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向组织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五个方面的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我市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增强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印发《漯河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印发《漯河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专家助查、县区抽查、全市督查的方法,检查活动同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结合起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7起,死亡18人。其中,生产性事故4起,死亡3人;交通事故11起,死亡12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农机事故1起,无死亡。各项指标均在省定控制指标内。(记者 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