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斌、耿高产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耿高产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惠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莫红、陈长彬、高国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翟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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