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7月13日下午开展“常态化城市清洁”行动的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常态化城市清洁”行动开展得好的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旅游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妇联、市三中、漯河二高、漯河五中、漯河育才中学、市实验中学、漯河四高、市十五中、市二院、市三院、市七院、漯河医专二附院、工行漯河分行、农行漯河分行、中行漯河分行、中国人寿漯河分公司、市定额站、市征收办、市质监站、市水务管理中心。
二、市管道路“常态化城市清洁”行动存在的问题
漯河二中分包路段泰山路(泰山路沙河桥南—人民路)西侧,未见人员参加城市清洁行动,与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
三、“常态化城市清洁”行动开展得好的区
郾城区、召陵区
四、各区“常态化城市清洁”行动存在的问题
经济技术开发区:解放路南段(黄岗村口附近)有落叶、塑料袋未及时清扫。
西城区:长江路月湾湖东侧路南公交站附近共享单车停放无序。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各市管路段分包单位要继续保持城市清洁行动劲头不松,确保清洁效果常态化。二是各区党委、政府要持续加强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常态化城市清洁”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