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 丹)11月1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漯河市市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深化改革攻坚工作方案》和《漯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市委书记蒿慧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尚进、李亦博、李思杰、杨骁、蒋志安、高喜东、周新鹤、张宏进出席会议。吕岩、邵成山、陈松林、陈连东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中央大政方针和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漯河市市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深化改革攻坚工作方案》,改革体制、强化激励、提高效率、稳妥推进、落实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国企改革取得实效。
会议原则通过《漯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要提高认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上来。二要扎实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制度,开展案例实践,鼓励公众参与,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点工作。三要加强督查。要加大督导力度,突出重点改革任务,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有力督查确保改革圆满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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