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科学研究,近日,我市决定取消和下放46项行政职权事项。
取消和下放的46项行政职权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6项,下放5项;取消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事项26项,下放9项。这些事项主要有公路项目核准(三级及以下农村公路和中小桥项目)、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涉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单位。
我市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实施,同时要分类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于下放的行政职权,下放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确保下放的行政职权在县区能够接得住、落得稳、办得好。(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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