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 放 实习生 李博昊)5月21日,记者从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城区供热设施建设,提高供热普及率,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市于近日出台了市中心城区公建单位集中供热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这一计划,我市将对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医院、学校、公租房权属单位(以上简称“公建单位”)等率先实施供热设施改造。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级财政负责对市直公建单位实施供热改造,各区负责对辖区内区属公建单位实施供热改造,其他单位按办公经费来源渠道负责供热改造实施。
据了解,我市对中心城区公建单位进行梳理后,制定了实施集中供热改造2019年至2021年三年行动计划。计划中,市中心城区公建单位共计253.46万平方米,分三年改造完成,共计投入资金约4.31亿元。
其中,2019年,源汇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25个,投入资金5514.8万元,完成改造面积32.44万平方米;郾城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32个,投入资金5967万元,完成改造面积35.1万平方米;召陵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7个,投入资金525.3万元,完成改造面积3.09万平方米。
2020年,源汇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19个,投入资金5077.9万元,完成改造面积29.87万平方米;郾城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41个,投入资金6417.5万元,完成改造面积37.75万平方米;召陵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21个,投入资金6023.1万元,完成改造面积35.43万平方米。
2021年,源汇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19个,投入资金9848.1万元,完成改造面积57.93万平方米;郾城区计划完成供热改造单位22个,投入资金3714.5万元,完成改造面积21.85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