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 放)“新年新气象”“新年开门红”……可是,对于司机赵某来说,新年的开头不仅仅是不好,根本就是“太糟糕”。
2020年1月1日晚,新年伊始的第一个夜晚,舞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夜查。当晚8时50分许,车牌号为豫AD6U3×的小型汽车,由东向西行至舞光路与北大街交叉口时,被在此执勤的舞阳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拦停检查。
就在车窗摇下的一瞬间,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对司机赵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
经查,赵某持B1驾驶证。据赵某陈述,新年第一天,他带着女朋友到舞阳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些白酒。他想着新年第一天这么特殊的日子,加上外面还这么冷,交警不会在路上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最终,赵某成为2020年因酒后驾驶被舞阳交警处罚的第一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舞阳交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因赵某持有的是B1驾驶证,驾驶证还将被降级。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