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在河面上自由翱翔;野鸭一会儿钻进水里捕鱼,一会儿浮出水面畅游;鱼儿不时跃出水面嬉戏;市民乘坐画舫船,沐浴着凉爽的河风,享受着时光的惬意……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多彩画卷在沙澧大地徐徐展开。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履行河长责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把河长制纳入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工作布局,与“四水同治”和漯河生态水城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以河湖“四治”为着力点,推行“六化”工作法,积极推动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2019年度全省河长制工作考核中,我市被定为优秀等次。
“四治”重拳显成效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以河湖“四治”为着力点,通过建机制、拉框架、搭台子、抓整治,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注重治“乱”。2019年以来,累计清理违法占用河道岸线556公里,治理垦坡种植5425亩,清除养鱼网箱11677个,依法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13810平方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7736方。
注重治“砂”。持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清除河道采砂船只183艘,破拆79艘,清理滩地内滞留砂垛15万立方米。
注重治“污”。取缔畜禽养殖场39家,整治农村坑塘1100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排查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4个,规范化整治12个,澧河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河道两个省考断面、5个国考断面地表水监测全部达标。
注重治“岸”。基本完成沙河、北汝河、澧河、颍河、清潩河、汾河、清流河7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划界工作,划界成果于2019年11月22日在市政府网站公示。
随着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河道环境明显改善,河道行蓄洪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损害河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实现了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六化”工作提效率
我市本着务实、高效、管用的原则,注重总结工作规律,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完善落实河长制的“六化”工作法。
执法联合化。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水利、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局面初步形成,“河长+警长”执法新模式正在积极探索中。
监管网格化。建立了市、县两级“河长+网络长”监管体系,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人人进网格、人人有责任,进一步加强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夯实水利系统层级管理责任,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实现河湖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推进河湖面貌改善。
督查常态化。不断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力度,对重点河湖、敏感区域开展靶向式暗访督查,重点查处虚假整改、久拖不改、新增“四乱”等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督促解决;对于重大问题,上报相应市级责任河长,督促整改。
问题清单化。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以县区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每旬报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每月一梳理汇总,上报相应市级河长,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每季度提请责任河长组织召开一次会商会,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制订措施,拿出对策,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通报日常化。河长巡河实行“日报告、天提醒、周通报、月排名”制度,每日向主管领导报告前一天巡河情况,每天提醒前一天巡河未达标的县区,每周通报全市巡河情况,每月进行排名。对连续两次排名第一的,通报嘉奖;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的,扣罚县区财政资金50万元并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连续3次排名后两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参与全民化。开展“保护母亲河、争当‘河小青’”“河长制进校园”“河长制进社区”等活动,成立以“共青团+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为组织架构的“河小青”队伍,壮大水环境治理力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