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我市除了按照标准和相关要求高质量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还着眼于“阳光村务”建设的持续巩固提升,采取多项措施把好推选关,努力选优配强新时代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
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市阳光办牵头出台《漯河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任职资格、排除条件、推选程序、审核要求等逐项明确,为各县区做好推选工作提供明确政策指导。
未雨绸缪,精心准备。早在2020年第四季度,市阳光办开展了村务监督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村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靠前指导,确保实效。市阳光办通过听汇报、座谈交流、播放视频、入村走访、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政策,对疑难问题进行政策解读,避免推选工作出现偏差。
强化审查,严格把关。我市各县区认真落实“两个文件”要求,采取村(居)预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初审、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终审“三级联审”方式,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带病参选、违规参选”,力争选出一支年富力强的高素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队伍,夯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基础,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翟柯 编审:胡永全 终审:汪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