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社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5次获此殊荣。
召陵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阳光检务制度,不断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察工作思路,推动新闻外宣和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几年来,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400余篇,所发稿件被中国网、中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青年网、新浪网、网易等各大网站广泛转发,为弘扬法治正能量,展现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同时,该院紧跟时代潮流,拓宽宣传渠道,构建立体式检察宣传网络,广泛利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进入自媒体时代,高效、及时地宣传检察业务工作及检察文化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共发布各类信息58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