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价格“放管服”改革,减轻电力用户电费负担,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省发改委下发文件,明确政策,加大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力度,源汇区发改委开展此次专项清理及监督检查。
一是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已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
二是明确现阶段电网企业与输配电业务相关的高可靠性电费、系统备用费等政策。收取标准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收取的资金用于冲抵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后期将根据电价改革进程逐步并入输配电价或通过市场化方式替代。电网企业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在《山东省定价目录》确定的定价范围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定价范围内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项目,电网企业一律不得收费。(通讯员:李凌云)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