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和7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及监管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湘江路新区认真组织辖区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本次备选项目范围包括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产业园区综合节能和循环化改造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及清洁生产项目等。申 请项目必须严格审核内容是否真实且符合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项目备案、核准、审批、能评意见、环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相关程序。必须确 保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严格落实配套资金,杜绝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湘江路新区经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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