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更高水平归集信息。全面复制“双公示”经验,以公示助归集,在环保排放、市场准入等领域再做出若干个像“双公示”一样的品牌。同时将推动“双公示”落实的第三方评估延伸至更大范围,比如,红黑名单应用、联合奖惩案例归集、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领域,推出第三方评估的“升级版”。
二是更高水平共享信息。通过“平台接入大厅”,一方面实现平台嵌入各级政府的行政审批流程,使信用信息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共享应用;另一方面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咨询时产生的信用信息及时共享至平台,使平台进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之中。只有应用的领域更广泛、作用更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才能更具生命力。
三是更高水平管理数据库。按照“保安全、保私密”的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依法加强信息保护,加强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研究信用信息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四是更高水平合作开发。发挥各地方信用中心和信息中心在履行好信用建设相关职责的前提下,加强与各类社会机构的合作,深化开发信用信息开发,延伸出更多信用服务场景。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