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大气污染,持续改善镇域环境空气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今年以来,临颍县大郭镇强力抓好春季可燃物禁烧管控工作,助力环保攻坚。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政府充分利用周一机关干部、支部书记工作例会、每月全体村干部例会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各管理区负总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等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全力做好可燃物禁烧管控工作。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可燃物禁烧管控的严峻性及焚烧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教育群众转变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使禁烧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全镇27个各行政村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明确村干部监管区域、监管重点,加强巡查,通过组织流动哨、设置监控点等方式严防死守。各村都成立了5—10人的火情处置小分队,对发现有点火苗头的,及时制止,对已点燃的,组织人员立即进行处置扑灭。同时各村网格监管人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加强省道、县道等公路沿线和沟渠坟头的巡查力度,各行政村对道路两旁、地头沟渠、荒坑坟头等地的秸杆、杂草、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进行彻底清运,及时消除焚烧隐患;对各村环卫工压实责任,对平时收集的垃圾落叶及时清运,不许点燃。
三、强化值班 严密监控。镇蓝天卫士值班室,明确两名专门值班人员,严格落实蓝天卫士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对全镇禁烧实时严密监控、一旦监控发现疑似火情,及时通知各村,果断采取行动及时处置,形成“技防+人防”的有效管控模式。
四、加强执法 ,严肃问责。为了加大可燃物禁烧监管力度,镇党委政府出台了《大郭镇可燃物禁烧失职追责办法》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的责任人,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拒绝和妨碍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凡被市县禁烧督查組和“蓝天卫视” 监控发现着火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村和网格监管责任人,除按相关规定问责外,扣发村主任当月绩效工资,其他村干部绩效工资按三类村执行,对分包环卫工人进行撤换。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村可燃物禁烧管控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焚烧落叶垃圾者,进行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