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召陵区召开全区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办副主任林元锋、区食安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王富刚,区食安办负责人王寒,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分管副职、食安办主任,东城产业集聚区、行政新区分管副职和食安办主任等30余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镇(街道)食安办和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各镇、街道(东城产业集聚区、行政新区)分管副职通报了镇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情况和下一步措施;王寒宣读了《召陵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食安办和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召食安办〔2021〕35 号)文件;区食安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王富刚安排了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认识上再提高。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认识上再提高,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齐抓共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切实将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保障民生的要求,为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二是进度上再加快。各镇办要按照年初下发的《召陵区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方案》,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人、财、物投入保障力度,切实改善镇街道食安办人员配备和软硬件条件,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确保规范化建设质量,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创建活动,最大程度地发挥基层责任网格及基层队伍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食品监管工作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督导上再强化。区政府已将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镇街道,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区食安办将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和推进,对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单位进行随机性抽查回访,全面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 (通讯员: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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