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分级分类办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提升,先后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及反垄断培训会、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经验被中国市场监管报推广。
一、对象分级,等级调整动态化。结合不同部门工作职责、社会影响力、发文数量及日常检查抽查中问题发现情况等因素,将全市28个成员单位分为A、B、C三个审查等级,A级单位出台文件多,为高风险,B级单位出台文件适量,为中风险,C级单位出台文件较少,为低风险,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还要适时调整等级划定结果,确保对象分级的准确性、公正性、科学性。
二、管理分类,实施审查精准化。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分级分类实施办法》,在成员单位全覆盖基础上,不同风险等级部门在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中,根据风险等级抽查比例分别为A级100%、B级50%、C级20%。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增量文件审查、督查考核、日常监督等工作中,不同风险等级均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A级部门重点审查、B级部门适度审查、C级部门宽松审查。2022年,全市第三方评估共抽查文件190余份,A级单位、B级单位、C级单位的问题发现占比分别为17%、10.5%、6%,依次递减,提高了审查的精准性、靶向性。
三、政府统筹,审查程序规范化。在全省率先实施政府文件由市联席办统一复审制度,市政府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市联席办配套出台《复审办法》,要求凡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措施、文件,在起草单位内部审查的基础上,指定由市联席办进行复审。
四、综合施策,审查约束常态化。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合法性审查内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予以退回或要求补正;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征询内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其他专门会议讨论、审议或审签;纳入专项考核内容,有机结合分级分类审查办法,制定百分制考核细则,明确规定“因公平竞争审查不到位,被投诉举报、提起诉讼或被上级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直接扣分”,促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自我约束,为建立竞争有序、统一开放市场秩序尽心尽力。(市委改革办 刘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