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为解决城区周边瓜果(蔬菜)自产自销农户进城销售问题,方便广大市民购买瓜果(蔬菜),决定在市区设置便民临时瓜果(蔬菜)销售点34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各区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不扰民的情况下,按照统筹设置、规范经营、属地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临时销售点,积极引导经营者进入设置销售点经营瓜果(蔬菜)。
二、起止时间
2021年6月1日—8月20日
三、具体位置(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规范摊点摆放。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划线设点,确定每天经营时间段;临时瓜果(蔬菜)销售点要按规定地点摆放,不得擅自变更;经营摊点应摆放整齐,自备垃圾收容器具,及时清理垃圾,确保销售场地整洁有序。
(二)维护市容秩序。销售瓜果(蔬菜)农户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确保摊点卫生干净整洁,不乱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不乱扯乱挂等,不使用喇叭或者音响招揽顾客,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不损坏周边公共设施。
(三)加强规范管理。瓜果(蔬菜)经营者应服从管理,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及生活用品,不得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得占压盲道及消防安全通道等,属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全方位管理和服务。
附件:漯河市季节性瓜果(蔬菜)销售点设置路段
2021年6月1日
附件
漯河市季节性瓜果(蔬菜)销售点设置路段
一、郾城区(9处)
1.尧河路(井冈山路至太行山路)
2.郾城区中医院南街(金牛社区)
3.黄河西路(巴山路至井冈山路)
4.东山路(辽河路至海河路)
5.阳光街(太行山路至井冈山路)
6.沟张市场北路(辽河路至淞江路)
7.青河路(井冈山路-太行山路)
8.巴山路(辽河路-黄河路)
9.辽河路(邙山路-张胡魏)
二、源汇区(13处)
10.南关村村口处
11.乐山路全段
12.民主路西段、东段
13.西京路与湘江路口西北角
14.峨眉山市场便民点
15.交通路闫庄口向南一百米西侧
16.螺湾路(螺湾巷左右五十米范围北侧)
17.经一路三里桥美食广场
18.柳江小区门前北侧左右五十米
19.马路街铁匠巷
20.受降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向东到市场监管所
21.东大街
22.民生街
三、召陵区(7处)
23.解放路万祥街以西300米内
24.光明南路两侧500米内
25.银鸽大道北段(原纸厂以北路东)
26.滦河路原便民摊群内
27.汾河路西段上城公馆南大门西200内
28.韶山路北段路东200米内
29.黄河路段(韶山路-东山路)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2处)
30.解放路与樟江路交叉口向南涵洞桥下两侧
31.珠江路尚东华府北侧门面房前公共区域
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处)
32.中山路新医专对面围挡内区域
六、西城区管委会(2处)
33.太白山路与嘉陵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34.嘉陵江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