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要求,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纪委监委、市创文办组织人员在11月8日至11月12日通过实地查看和大数据平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3个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示范岗”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单位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大多数能够按时到岗到位、着装规范、认真履职,为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市总工会(黄河路与交通北路交叉口)、漯河职院(长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市广播电视台(人民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志愿者按时到岗,着装规范,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志愿者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中存在未按要求规范着装的情况,影响了“文明交通示范岗”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如在11月12日上午,市住建局(黄河路与交通北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未戴帽子;市妇联(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北角)1名志愿者服装未拉拉链;市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嵩山西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将劝导旗扛在肩上。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做好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工作有热情,劝导有温度,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措施,全面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11月19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房间)。其他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市纪委监委
市创文办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