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质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一家木材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胶合板10件,货值50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胶合板产品属于列入目录管理范围内的产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经营。经初步调查,该加工厂因环评不达标,一直未能取得生产许可证,属于无证生产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厂停止违法生产活动,并对该批胶合板进行了封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孙海强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