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统一行动。这次统一行动,我市将施行史上交通整治最严措施。
在本次集中整治中,我市警方将聚焦交通十大陋习,组织执法队伍,针对乱停乱放、“僵尸车”、电瓶车等将采取及时劝离、贴条处罚、清障拖移等整治手段。
此次整治措施最严还体现在,将建立抄告制度,纳入创建管理。对公职人员有十大交通陋习违法行为的,实行抄告制度,定期抄告市文明委及其所在单位。
对于所在单位属于国家及省、市文明单位的,每月发现一人次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三人次给予黄牌警告,五人次取消所在单位文明单位资格。
重点整治的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分别是: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
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随意鸣笛,车窗抛物
机动车占压盲道、随意停放
“摩的”、“黑出租”非法营运
出租车拒载、不打表、急停猛拐等
公交车车容不整,随意变道等
渣土车、工程车、黄标车闯禁行、沿街抛洒遗漏等
酒驾、醉驾。
本次整治活动中,我市警方将坚持定点稽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现场执法与非现场处罚相结合;对电子监控抓拍的违法及时录入并短信提示;电话通知当事人及时交纳罚款清除违法记录,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再次出现同样类型的违法。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