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漯河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2018年“阳光司法”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决策部署,由该院检务督察处牵头,着力探索规范司法运行、提高监督实效、遏制腐败蔓延的创新手段。通过制作宣传版面、PPT,编辑微博、微信等宣传信息,营造浓厚的“阳光司法”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率;开辟“阳光漯河”建设工作网上专栏,整合检察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平台功能模块,建立“互联网+检务服务”体系,利用好案管大厅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个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联动,提高服务智慧化水平;立足检察“党务、业务、事务”三大方面,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手,坚持从严治检,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通过对检察权运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监督,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袁进明 麻 哲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