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 辉)“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房产评估报告’了,这可省了一千多块钱啊!”10月25日上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几名咨询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的市民,听说我市取消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部分证明材料,手续更简化时,欣喜不已。
记者在现场采访得知,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便利,我市从10月23日开始,取消7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证明材料。
取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的,账户封存满6个月,不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窗口办理或通过网站、手机APP自助办理。
取消退休证明。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且公积金账户封存的退休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供退休证,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窗口办理或通过网站、手机APP自助办理。
取消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时,不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职工持无房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到窗口办理,每年提取一次。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时,首次提取时提供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发票,再次提取时不再提供,只提供身份证、银行卡、贷款余额表。
个人账户设立时,不再提供工资表。
取消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房产评估报告”。以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产价值,综合认定所购二手房屋价值。
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中的材料复印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取消的7项证明材料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取消了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房产评估报告”。“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费用1000多块。”市民王先生说,取消这项材料,对群众来说可是一项不小的“福利”。
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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