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 肖)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环境保护部令 第45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启动牲畜饲养、食品制造和酒、饮料制造等17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此次申请和核发范围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规定的应在2019年申领排污许可证的17个行业,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全省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辖区纳入核发范围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工作。
相关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公开端网址:http://permit.mee.gov.cn),并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在平台管理端对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程序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12月20日前,我市将全部完成17个相关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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