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博)人民调解是一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方式,它是免费帮助人民解决纠纷的,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而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光荣使命。今天,我们来认识一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郭俊杰
在民事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既棘手又麻烦。日前,当我们走进临颍县人民调解中心时,郭俊杰正在调解一桩离婚案。
张某男和张某女201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有1岁4个月。据女当事人说,她从怀孕3个月到孩子1岁4个月,被男方赶出来之后,男方不仅不探望,而且也不支付费用,两人经常发生肢体冲突。
郭俊杰受理案件后,主动给男方联系,争取调和。在调和无望时,双方又在孩子的抚养费、抚养权上产生纠纷。
临颍县人民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 郭俊杰: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从孩子的成长教育考虑,孩子有女方抚养比较好,女方也愿意抚养孩子。
郭俊杰依法、依规、依理、依情进行调解,经过深入做男方思想工作,男方愿意放弃抚养权,分期支付抚养费。女方盼望两年的离婚纠纷矛盾终于解决了。
当事人张某女:今天来到调解中心,遇到郭主任出面给我解决这个婚姻问题,让我觉得政府官员为我站出来撑腰解决这些事,我心里非常感动,我也非常感谢。今天事情终于解决了,我从心里边感觉很轻松,心里边这种轻松自由、让我觉得心里边能够踏实起来,虽然以后带小孩会比较苦,但是我心里边还是尽心把小孩儿带好,自己也尽最大的努力。所以我感谢郭主任。
郭俊杰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除了近40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广泛的人脉资源为她提高了很大的帮助,但“三心一努力”的做事风格也是她调解人民矛盾成功的锦囊。
临颍县人民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 郭俊杰:要想做好这项工作(人民调解),必须做到热心这项工作,喜欢这项工作;必须有耐心,因为调解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要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说服劝导;调解员必须有公心,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和原则,依法依理、公平公正进行调解。调解员还需要一定的技巧,面对不同的矛盾纠纷,不同的人和事,采取不同的方式,对症下药,找准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员要想好调解工作,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调解能力。
据了解,2017年9月郭俊杰被临颍县人民调解中心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3年来,她主持参与调解案件126起,涉及经济赔偿金额500多万元,调成率达98%。2018、2019年她连续被临颍县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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