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科 李金平)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指导托幼机构做好开园后疫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集体儿童身心健康。2020年9月10日,漯河市妇幼保健院举办了“漯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班”。漯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兼儿童保健部部长彭定宏出席会议。各县(区)保健院儿保人员及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共220余人参会。培训班由漯河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科科长李金平主持。
副院长彭定宏首先介绍了漯河市妇幼保健院近年来围绕妇女儿童健康开展的保健业务,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的职责及任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漯河市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多举办培训和业务指导,努力把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的保障集体儿童身心健康。
漯河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科科长李金平对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出,一是全市各级托幼园所和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和“规范”,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全面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二是各级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召开保健医例会,做好幼儿的入园体检和在园儿童及教职工的健康检查工作。三是托幼机构要按照要求配备专职(接收150名以上儿童的必须是专职)或兼职保健医,按要求参加各级妇幼保健院举办的培训和例会,不论是专职还是兼职都必须获得培训合格证才能承担保健医的工作。新办园所要按照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卫生评价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估等。不论是妇幼保健机构和托幼机构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认真去做去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儿童健康。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托幼机构卫生消毒、儿童眼保健及视力发育、儿童生长偏离等内容。分别由漯河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长吴秀芳、儿童内分泌科黄占克、眼科副主任马云峰、感染办主任李媛等进行了规范讲解。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详实,指导性和实用性强,班前和班后进行了卫生保健知识问卷测试,班前平均成绩58.62分,班后平均成绩84.45分,培训效果显著,为进一步提高漯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水平,预防传染病发生,保障儿童健康打下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