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尹晓玉)“我把电梯里的广告撕掉了,强烈谴责物业这种未经业主同意就贴商业广告的行为。”近日,位于滨河路一小区的业主群里因为电梯间贴广告一事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小区内贴广告需要什么流程?广告收益如何分配?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请物业公示张贴广告的流程和收益分配等,绝不允许私自贴广告。”9月7日的采访中,该小区业主纷纷向记者表达他们的不满。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小区,发现小区院里和电梯里悬挂、粘贴广告的现象较多。有的小区电梯里、走廊上、墙上均能看到形形色色的广告。部分小区因没有业委会,对这类情况难以制止,导致物业管理单位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就进行广告投放,且由此获得的收益去向成谜。
对此,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李凯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像电梯间、楼房外墙等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的部分,产生的广告收益应归属业主所有,且业主对广告收益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投放广告前,应进行公示,让广大业主知悉。”李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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