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晚上利用自制工具连续盗窃4万余元。近日,因涉嫌盗窃罪,该男子被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依法逮捕。
8月底的一天深夜,50岁的刘某戴着鸭舌帽和口罩,骑着自行车到处转悠。路过一家门店时,他发现这家门店窗户没关,便凑近朝里张望,看到不远处的椅子上挂着一个提包。刘某拿出自己改装的鱼竿钩走了提包,随后拿走了里面的200元现金,并扔掉了包里的银行卡、身份证。
近期,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案件侦办大队连续接到了数起报案。民警通过调查现场的监控录像,发现这些案件的嫌疑人特征相符,应为同一人所为。民警顺藤摸瓜,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住址。
9月3日,在一出租屋内,刘某被民警抓获。民警现场缴获自制鱼竿和钳子、螺丝刀等作案工具,还有现金及赃物。
经讯问,刘某对其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市区利用自制工具连续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物品总价值4万余元。近日,召陵分局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将刘某刑事拘留。李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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