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魏某,男,53岁,家住漯河市郾城区某村。1999年10月份听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营销员的介绍后,半信半疑地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定期保险,风险保额为100000元。
2016年2月25日,被保险人魏某在家中突然感觉身体不适晕倒,其家人发现后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后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身亡,被医生诊断为“猝死”。这犹如晴天霹雳,使魏某的家庭突然失去了顶梁柱,失去了精神支柱,家人陷入一片悲痛欲绝之中……公司营销员听说后,急忙赶到魏某家中详细询问情况,当营销员告诉魏某家人魏某的情况属于保险责任并能获得10万元的理赔款时,魏某家人将信将疑,于2016年3月29日在营销员的协助下办理了理赔申请手续。公司理赔人员调查后,确认魏某属于公司保险责任范围,短短3天时间就结束案件理赔工作。当100000元理赔金打到魏某指定的保险收益人的账户后,她感激地致电公司理赔部工作人员:没想到你们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这么守信用,短短3天时间就将10万元赔款打入我的账户,我们今后会更加信赖中国人寿!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