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获悉,为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今年10月底以前,我省将全面完成“查、禁、改、替”,实现“零散煤”目标。
目前,我省多个省辖市都制定实施了散煤“改替”补贴政策。全省监测点周边完成散煤“替代”26140户,收缴、回购散煤共计1360.31吨。
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表示,供暖期结束后,北方将迎来长达8个月的取暖用煤空档期,为推进洁净能源“替代”提供了宝贵机遇。预计到2017年年底,全省天然气替代散煤使用量累计达到8000万,累计新增4万户厨炊使用天然气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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