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 放)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面包车未让右方车道的越野车先行。而越野车经过路口时也未减速,结果两车撞在了一起。11月8日,市公安局天桥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两车负同等责任。
10月24日上午10点42分,召陵区某村村民李某驾驶面包车沿秀水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路经中山路与秀水河路交叉口。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李某的车辆直行至路口中间时,右侧由北向南冲出一辆越野车,李某避让不及,“嘭”的一声,两车车头发生碰撞。
几分钟后,市公安局天桥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接“110”指令,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李某驾驶的面包车斜在马路中间,车头部位损毁,零件、车牌散落一地。不远处,司机胡某驾驶的越野车停在路边,左侧后车门有严重凹陷,多处擦痕。
11月8日,根据警方下发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李某的面包车进入路口前未让右方车道来车先行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胡某驾驶越野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该事故的另一原因。两车应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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