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获悉,我市自即日起到11月底统一进行“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自2015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种情形: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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