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公布了第一批备案登记的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我市的河南省粮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选。
新型研发机构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生力量。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项目建设、用地供应、职称评审、人才引进、投融资等方面依法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其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依法享受在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研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新型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可给予不超过2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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