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借省高院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通知》的有利时机,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辖区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据沙北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杨遂柱介绍,大队采用对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人寄送催告书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及时处理,截止目前,沙北交管巡防大队共向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人寄发催告书461份。
自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交纳罚款的,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敦促法院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望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及时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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