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2017年2月15到至6月30号开始在沙河、澧河等天然水域禁止捕渔,日前,市渔政执法热线电话和市长热线电话接到群众举报在我市沙河流域董庄桥附近有人用违法渔具进行捕鱼,随后,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看。
市渔政部门执法人员乘坐渔政执法船巡逻到董庄时,发现河中确实有大片的违规渔具,在将一具拦河粘网捞起后发现网上还有被困住的鲫鱼,执法人员用剪刀仔细地将鱼身上的粘网剪掉,并将其放生到河中。在随后的执法过程中,共发现粘网4具,地龙网近20具,网中还有小鱼小虾,执法人员将它们从网中取出放生。
2月15号到6月30号是我市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常年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禁止制造、销售、宣传禁用的渔具。对拒绝、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严重违法规定的,移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禁渔期内,我市渔政执法人员将对沙澧河公共水域捕捞渔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违规捕捞渔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