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 放)10月14日,记者从市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2020年10月1日起,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我市将按照《通知》精神,全面规范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我省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全省统一。
职工应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分别为16%和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任何地方不得降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缴费比例。
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全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参保单位以其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市养老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统一全省养老保险政策,将为各类参保对象实现平等参加养老保险,公平享受养老保险权益,增强了制度的公平性;实行基金省级集中统一管理、全省统筹使用,可以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提高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了制度的可持续性。目前我市正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全面规范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收统支后,将彻底解决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年来基金收不抵支的状况,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充足,近几年不会启动基金缺口分担机制,也就是说,不会增加我市财政负担。对我市退休人员个人来讲,发放方式并没有改变,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没有丝毫影响,只能比原来发放更及时,而且越来越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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