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防日”的由来
1972年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作为跨政府组织诞生的日子。根据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九届会员大会决议,国际民防组织(ICDO)指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民防日”。设立“国际民防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众对国际民防组织任务的认识,即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是指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与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
民防任务是指旨在保护平民不受危害,和帮助平民克服敌对行动或灾害的直接影响,并提供平民生存所需的下列人道主义的任务:
(一)发出警报;
(二)疏散;
(三)避难所的管理;
(四)灯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五)救助;
(六)医疗服务,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七)救火;
(八)危险地区的查明和标明;
(九)清除污染和类似保护措施;
(十)提供紧急的住宿和用品;
(十一)在灾区内恢复和维持秩序的紧急支助;
(十二)紧急修复不可缺少的公用事业;
(十三)紧急处理死者;
(十四)协助保护生存所必需的物体;
(十五)为执行上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和组织的补充活动。
民防小常识
灾害警报:灾害警报是在即将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故灾害时,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向某个区域的民众鸣放的灾害警报音响信号,告知民众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警报信号可以利用人民防空户外音响警报器鸣放,也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如广播、电视等鸣放,主要是电动音响警报器。
防空警报:防空警报就是报知敌方空袭的信号。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长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长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听到空袭警报时,应就近进入人防工程隐蔽,如情况紧急无法进入人防工程时,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隐蔽。
在室内:可在钢筋混凝土楼房的底层、走廊或底层楼梯下或在跨度较小的卫生间、厨房等处藏身。以上条件不具备时,也可在靠墙角的桌下、床下卧倒,要避开门窗和易燃易爆物。
在公共场所:
商店、影剧院、车站、码头的人员要利用地形分散隐蔽,不要惊慌、乱跑。可就近进入地下室、地铁车站或钢筋混凝土建筑底层等处隐蔽,不要在高压线、油库等危险处停留。
在空旷地:
可就近选择低洼地、路边沟、土堆旁、大树下疏散隐蔽,迅速卧倒。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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