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临颍县公开审理首例人防易地建设费行政公益诉讼案
(口播)9月21日,我市临颍县检察院诉临颍县人防办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临颍县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配音)据了解,此次案件涉及临颍县某公司某项目建设拖欠临颍县人防办异地建设费用等, 2010年9月项目被核准建设开始,2014年12月临颍县人防办向某公司下发《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要求其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95.35万元。到2017年11月期间,多次分批缴纳,仍欠缴114.15万元。对此,临颍县人防办并未采取强制缴纳的措施。为挽回国有财产流失,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临颍县检察院向临颍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前临颍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旭东安排该院分管民行工作副检察长谢明起带队到外地考察,学习人防建设先进经验,并同临颍县人防办负责人一起向临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反映临颍县人防建设的现状、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人防建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临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人防建设问题,并通过了《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程序的通知》,要求人防建设要成为房地产开发的前置程序,从制度上规范了临颍县的人防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效率,遏制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特进行了这次公益行政诉讼案,此次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案,过程公开透明,进展顺利,
(同期声)临颍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杨少武
今天我们在这里公开审理漯河市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邀请了相关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参与旁听,该案经过审理,当庭预于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期声)临颍县人防办主任周绍欣
第一次参加公开审理,心情很复杂,作为县人防办的法人代表,首先对县检察院,在公共事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活动表示非常的理解和支持,在前期县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县政府已经出台了在人防建设领域,联审联批程序,人防手续作为前置手续的基础上,人防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举措,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我县的人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配音)据了解,9月20 日某公司补缴纳了114. 15万元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目前已经全部缴纳了人防易地建设费用。
(同期声)临颍县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潘超宇
行政管理是我们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依法行政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根基,当我们面对违法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不仅是对违法者的纵容,更会引起破窗效应,最终导致社会公众损害对法律的信仰和信赖,今天我们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不仅是要督促临颍县人防办积极履职,在今后的人防建设中依法规范行为,更希望全县的行政机关,都能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能够依法行政,积极行政,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共赢多赢的良好局面。
(同期声)临颍县税务局工会主席胡朝义
参加这次公开审理活动,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既是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一种监督,同时也是对行政执法部门一种保护,下一步,我们税务机关再进一步执法过程中也一定要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执法服务,为临颍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社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