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宣传氛围,防止旅游过程中不文明事件发生,召陵区文化旅游局多措并举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
一是制定文明旅游宣传方案。根据上级旅游部门要求,制定宣传方案,集中开展文明旅游系列宣传引导活动。
二是进一步宣传文明旅游法规。宣传文明旅游理念,要求旅行社将文明旅游法律法规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说明。
三是进一步宣传文明旅游出行。将文明旅游宣传与旅游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要求旅行社在出团前主动向游客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法律规定、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导游的管理。要求旅行社充分发挥导游员、领队组织、协调、引导旅游团队的作用,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积极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及文明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