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再有两天就是中秋节了,这个中秋对刘老汉来说是个扬眉吐气、幸福美满的日子。当日上午,召陵区法院执行局将7万多元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刘老汉手中,至此,八年艰难执行路终于走到了尽头,有了可喜的结果。
2014年8月,召陵区法院为刘老汉送轮椅。
2016年9月,法官将7万多元执行款送到刘老汉手中。
刘老汉儿子代替父亲签收执行款。
事件起因:
2005年农历10月初五晚上7时许,申请执行人刘老汉骑自行车从归村干活回家,走到归老公路支毛陈庄南边时,被执行人何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向南急驾将刘老汉撞倒,导致刘老汉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2007年3月24日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召陵区法院于2007年8月15日判决何某赔偿刘老汉残病赔偿金46958.83元,护理费52176.48元,两项共计99135.31元,此案双方均未上诉。
执行过程:
2008年1月,刘老汉申请执行,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召陵区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就立即对何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房产车辆进行了查询,但没有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存在,由于何某未婚,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执行庭随后传讯何某到庭,何某到庭后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但自己现在确实没钱,回去后就想办法准备钱,可是三个月过去了,何某回家后便杳无音信,执行庭多次给他打电话也不接了,后来又专门去他家中找他,结果家里是关门闭户,大门紧锁,听邻居说何某好像全家外出有一段时间了,这明显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6月份是小麦成熟收割的季节,打听到何某回家收麦子了,2008年6月15日凌晨2点左右,执行庭干警来到何某家中,将正在熟睡中的何某抓获,经院长批准,决定对其拘留15日,被拘留的第三天,何某感觉煎熬难耐,开口答应先拿出2万元,剩余的等出去打工挣了钱再履行。何某从拘留所出来后如实拿出了2万元,并保证剩余款项在打工挣钱后会及时履行。
何某从拘留所出来后,很快就外出打工了,2008年7月至2016年间,何某先后去了驻马店、安阳、石家庄、天津、哈尔滨等城市,这8年期间,何某几乎没有回过家,法院也无法联络上何某,法院将何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了悬赏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
刘老汉在被撞之后就住院治疗了,2万元的执行款对他的病情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全家只能东拼西畴,到处借钱进行治疗。刘老汉在家等的着急了就让人用车推着他来法院问情况,执行法官每次都耐心给以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后来,执行法官多次主动来到刘老汉家中进行安抚,并为刘老汉送去了轮椅,执行救助款。
2014年9月,执行干警在市车管所查询到何某名下登记有小轿车一辆,并立即办理了扣押手续,但是何某常年在外地承包工地不回家,根本找不到踪迹,办理扣押手续的小轿车也找不到在哪里,何某明显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已经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最终结果:
2015年8月,经召陵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后,决定将何某以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交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后,也发愁何某的下落问题,一年后,可喜的事情出现了,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终于通过刑事侦查技术措施锁定了何某的所在地,并于2016年9月将其抓获,何某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恐惧心理油然而生,决定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至此,八年艰难执行路终于走到了尽头。(田明杰 袁刻攀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