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全体党员:
9月1日至3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环保攻坚、推动机动车减排“绿色出行月”活动。为积极响应全市号召,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推动和谐漯河、宜居漯河、生态漯河建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倡议如下:
一、带头做“绿色出行”的宣传者。
机关全体党员要增强低碳环保意识,树立绿色出行理念。要积极向身边群众和亲朋好友宣传“135”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或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使“低碳环保、绿色出行”广泛深入人心,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带头做“绿色出行”的倡导者。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维护城市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机关全体党员要携手精心呵护我们的家园,将“低碳环保、绿色出行”作为一种日常生活方式,倡导“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减负,给我们的道路交通减负,给我们的生活环境减负。
三、带头做“绿色出行”的践行者。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要带头践行、积极参与“绿色出行月”活动,将节能减排贯穿于生产、生活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控制公务车辆使用,减少使用数量和频次。市直机关全体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方式上下班,尽量减少汽车的使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绿色出行,党员带头!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建美丽漯河贡献力量!
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9日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