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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漯河下半年“红黑榜”发布

来源:漯河日报 时间:2023-11-30 11:02:00 点击: 今日评论:

 
    主持人:
    王   婷   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游广民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科长
    张   聪   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副处长
    夏银军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
    刘   磊   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
 
    主持人:
    王丽丽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的指示精神,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漯河市坚持开展“红黑榜”发布会活动,共同传播诚信文化和诚信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中发布我市今年下半年信用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领域“红黑榜”名单 ,并回答记者提问。
    请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婷同志发布信用工作开展情况。
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婷:
女士们,先生们,各媒体单位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2023年下半年诚信“红黑榜”发布会,也借此感谢媒体朋友们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向各位简要通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漯河市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高质量推动信用漯河建设,成功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区,聚焦提升政务服务、完善信用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和优化市场环境四个方面,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今年,漯河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中持续保持全国、全省前列,其中,7月份排名位居全国第22位,全省第2位。11月中旬,在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漯河市被授予“新华信用政务诚信全国调研实践中心”,《以“信用+”激发市场新活力》、《探索“五位一体”模式 创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等2个案例被评为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案例。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取得新进展。已建立覆盖全领域的信用承诺、容缺受理、信用核查等制度,归集并公示6类信用承诺信息507万,取消调整行政职权、变相审批、证明事项等400余项,梳理适用信用承诺事项296项,通过信用核查实现从“一摞材料”到“一纸承诺”“现场办、即时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同比减少30%以上,资金节约率达49%,企业办事时间大幅缩短。
二是完善信用监管取得新突破。创新“五位一体”企业风险分类监管。完善43个领域210项信用监管制度,建立以全领域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体系,监管精准度较去年提高30%以上。开发“通用+专业”、“信用+风险”、“主标签+副标签”、“静态+动态”、“风险+预警”的“五位一体”智慧信用监管系统,与基层监管人员手机端联动实施差异化监管,为守信企业松绑。
三是保护市场主体展现新亮点。首创“信用+知识产权保护”,开发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服务。打造全国首个“食品行业知识产权信用市场”,以“扫码知信”模式推动品牌商标保护和创新。漯河以全国地级市第一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首创“信用+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将维权案件与信用档案相关联,专利纠纷结案时间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以内。漯河获批全省唯一国家级食品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全市企业创新氛围浓厚,有效注册商标万人拥有量全省第二。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取得新成效。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完善“公信漯河”专栏,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中心,强化失信行为排查整治;市“信易贷”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与金融机构联合建模和线上全流程放款,依托平台对重要涉企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实现信用画像、风险预警、白名单推送等功能。全市金融机构100%入驻,吸引58%市场主体注册认证,授信367亿元、放款329亿元,“信易贷”工作成效显著。
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社会各界的支持。漯河市坚持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机制,联合奖惩效果明显,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4个部门共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51家,其中“红榜”36家,“黑榜”15家。下一步,漯河将持续巩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成果,加快信用创新应用,为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探索经验,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以信用之力助推漯河现代化食品名城、创新之城、幸福之城建设。
最后,希望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加大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报道,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共同打造“信用漯河”金字招牌。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王婷同志。下面,请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科长游广民同志发布红榜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科长 游广民:
文明诚信市场(商户)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企业树立诚信,进一步推动市场(商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和规范经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申报、培育、创建,2家市场10家商户被省文明委、省市场监管局评为2022年度省级文明诚信市场和省级诚信文明商户,名单公布如下:
省级文明诚信市场(2家)
 
漯河市郾城区沟张农贸市场(漯河市保玉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铁东农贸市场(漯河市召陵区翟庄街道办事处翟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省级文明诚信商户(10家)
 
漯河市源汇区福苑面包房
 
漯河市源汇区楷瑞疆游记餐饮店
 
漯河市源汇区红旭自助烤肉超市
 
漯河市孟庙八里机械厂
 
郾城区城关镇龙城猪蹄店
 
郾城区沙北西悦城购物广场舟山路店
 
漯河市源汇区联隆超市
 
临颍县张辉牡丹宴酒店
 
舞阳县涵泽日用品服务部
 
漯河市召陵区乔占电动车行
 
主持人:下面,请市住建局刘磊同志发布第三季度“红黑榜”名单。
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 刘磊:
红榜物业项目及服务企业
1.源汇区太行山路与汉江路交汇处附近恒大御景小区(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2.郾城区辽河路附近天鑫现代城小区(河南润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召陵区桐柏山路与滦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东方明珠小区(漯河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经开区双汇路与丹山路交叉口路东六和世家东区(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黑榜物业项目及服务企业
 
1.源汇区汇丰街与白云山南路交叉口西200米国际建材城(漯河市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郾城区颍河路33号沙田艺林苑小区(漯河家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召陵区黄河路与沙河交汇处东北角金色龙湾小区(漯河中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召陵分公司);
 
4.召陵区淞江路天明第一城小区(河南建业天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5.经开区双汇路与丹山路交叉口路西六和世家西区(漯河名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希望红榜物业项目及服务企业再接再厉,巩固提升,引领全市物业项目及服务企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其它物业项目及服务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查找短板及弱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积极贡献。
主持人:下面,请市税务局夏银军同志发布红榜企业名单。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 夏银军:
红榜企业名单
 
1.漯河泓一食品有限公司
 
2.河南盛和食品有限公司
 
3.漯河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4.漯河力生魔芋制品有限公司
 
5.漯河市瑞博塑胶有限公司
 
6.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8.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10.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12.漯河漯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漯河市环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4.漯河市常春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15.漯河市恒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6.漯河市天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17.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8.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
 
19.河南颍泰建筑有限公司
 
20.河南豫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持人:下面,请市中院张聪同志发布失信企业名单。
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副处长 张聪:
 失信企业名单
1.漯河金道物流有限公司
 
2.漯河金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漯河市中鼎酒业有限公司
 
4.漯河市融通商贸有限公司
 
5.漯河卓伦食品有限公司
 
6.临颍县开元热力有限公司
 
7.漯河市精达商贸有限公司
 
8.漯河市双兴电子科防有限公司
 
9.漯河市森中润商贸有限公司
 
10.漯河市郾城区贝特教育培训学校
 
主持人:感谢各位的发布,接下来进行答记者问。提问前,请记者先介绍自己所在新闻机构名称。下面请记者举手提问。
Q:
请您介绍我市诚信文明市场和诚信文明商户评选情况?
A: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科长 游广民
从2019年启动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评选活动以来,我市先后获省级诚信文明市场8家、省级文明诚信商户10家,累计评选出市级诚信文明市场12家、文明诚信商户134家,有力推动了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做法是:
制定评选办法。每年与市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户”评选活动的通知》,持续在农贸市场开展诚信经营评选活动,通过月评红旗、季评红榜、年评星级商户等形式,推动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明确创建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依据《河南省文明诚信市场标准》,从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建立规章制度、文明礼貌用语、诚信守法经营等十个方面开展评选。
促提文明诚信。通过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的培育、创建、评选,提高了市场文明诚信积极性,促进了商户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不断提升,对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
Q:
被评为红黑榜的物业企业有何奖惩措施?
A:
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 刘  磊
红黑榜直接与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挂钩。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信用基础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按照得分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对公示为黑榜的物业企业给予年度信用扣2分处理,连续两次被公示为黑榜的物业企业年度信用等级直接定为C级,对公示为红榜的物业企业给予年度信用加3分的激励。
 
Q:
企业可以进行纳税信用补评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纳税信用补评?
A: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 夏银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做好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对因以下所列情形未参加当期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补评:
1.纳税人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办理,尚未办结。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等原因未予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人可待上述情形解除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除此之外,纳税人对当期未予纳税评价有异议,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Q: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屏蔽失信信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如何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A:
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副处长 张  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图 |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林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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